化纖仿毛毛毯檢測-FZ/T 61002-2006
化纖仿毛毛毯
檢測范圍:適用于機織、簇絨純腈綸、純粘纖及化纖混紡毛毯
《化纖仿毛毛毯(FZ/T 61002-2006)》中縮水率改為水洗尺寸變化率,且靜態縮水試驗方法改為用7A洗滌程序洗1個頻次;取消了耐水色牢度的考核;增加了對粘纖毛毯的纖維含量和染色牢度的考核;增加了對粘纖毛毯的水洗尺寸變化率的考核;采樣方法和驗收規定分別按相關國家標準抽樣程序改為抽樣數量規定和合格判定規定等。
編號 |
項目 |
項目注釋 |
1 |
纖維含量#1 |
紡織產品中各組分纖維的名稱及含量,以該纖維的量占產品某部分的纖維總量的百分率表示。 |
2 |
甲醛含量 |
甲醛為無色氣體,有刺激性氣味。含有甲醛的紡織品,在人們使用過程中,會逐漸釋出游離甲醛,通過人體呼吸道及皮膚接觸引發呼吸道炎癥和皮膚炎癥,還會對眼睛產生刺激。 |
3 |
pH值 |
紡織品的pH值是指面料中殘留的酸堿含量。紡織印染加工中各藥劑若未充分水洗或中和,織物上的酸堿度過高,超出人體皮膚pH值適應范圍,很容易引起皮膚瘙癢、過敏、炎癥等疾病,甚至損害人體的汗腺和神經系統,影響人體健康。 |
4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紡織品如檢測出有霖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魚腥味、芳香烴氣味中的一種或幾種,則判為“有異味”,并記錄異味類別。 |
5 |
異味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常說的"禁用偶氮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制成衣服后,從紡織品外觀上無法分辨,只有通過技術檢驗才能發現,而且無法消除,這種染料在與人的皮膚接觸后,可引發多種惡性疾病、吸收致癌。 |
6 |
耐摩擦色牢度 |
染色或印花的各類紡織品在使用或加工過程中,經受外部摩擦作用下的褪色程度 |
7 |
耐汗漬色牢度 |
染色或印花的各類紡織品在使用或加工過程中,經受汗漬作用下的褪色程度。 |
8 |
耐水色牢度 |
染色或印花的各類紡織品在使用或加工過程中,經水洗作用下的褪色程度。 |
9 |
耐光色牢度 |
染色或印花的各類紡織品在使用或加工過程中,在光照作用下的褪色程度。 |
10 |
水洗尺寸變化率 |
指紡織品經水洗和干燥后,其長度和寬度方向上的尺寸變化,通常表示為原始尺寸變化的百分率。 |
11 |
斷裂強力 |
在規定條件下進行的拉伸試驗過程中,試樣被拉斷記錄的*大力。 |
12 |
條重偏差率 |
指實際值比理論值或者估計值的偏差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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